为保障招生选拔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山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1.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2.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在纪检委员的监督下,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各方面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三、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报考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要求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
四、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
2.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复试应重点考核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要严格量化各环节评判具体标准及赋分权重。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8日8:30开始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五.复试结果汇总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初试各科目满分均为 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
3.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导师招生名额、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4、未尽事宜请与电话:0351-7010104、7011244联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14日
责编:申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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