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8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两节”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二、严明纪律规矩
各单位领导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倡导社会新风尚,管好党员干部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树立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两节”期间,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监察组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和明察暗访组对各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校纪委也将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抽查。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检查,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自查报告报校纪委办公室(5月4日前报送五一期间自查报告,6月21日前报送端午期间自查报告)。
联系电话:7018627
地址:文科楼A901
附件:《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纪委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