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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红霞:财富伦理与贫困治理
2018-11-26

编者按:为了增进与全国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之间的学术交流,本栏目将不定期推出我院教师和研究生的学术论文。本期推出侯红霞老师的《财富伦理与贫困治理》一文,该文于2018年11月20日发表于《山西日报》理论版。

侯红霞,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道德理论与道德教育。近年来,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2项。博士论文《亚当·斯密美德思想研究》,荣获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专著《亚当·斯密的美德理论》荣获山西省第九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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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脱贫攻坚事关民生改善,事关乡村振兴和“三农”问题的解决,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定意义上讲,财富伦理是贫困治理的理论向度。财富伦理是人们在认识、获取和使用财富过程中所蕴含的伦理内涵,涉及三个方面的价值研判:财富价值的认知、取得财富的手段和财富的应用,即财富观、致富观和消费观。将财富伦理与贫困治理相结合,教育和引导贫困者树立正确的财富伦理观,有助于纠正其在财富的认识、致富的手段及消费的方式等方面存在的认识偏差,增强其主动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行动理性,化解脱贫人口返贫率高等困境,从而提高精准扶贫的工作成效。
  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是根本。财富观大致可分为三类:财富是万恶之源;财富是人生的唯一目的;财富的善恶取决于人们对其采取的行为方式。纵览中外历史文化,人们普遍赞同物质财富的获得应受社会伦理的限制。在对财富价值的认知方面,多数贫困者能够坚持吃苦耐劳的良好传统,尽管受制于自然环境、家庭情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是仍然坚持积极向上的进取之心;而一些贫困者则受制于消极的个人意识,存在“以贫为荣”的错误财富观从而使其深陷困境。正确的财富观能够达到一种思想解蔽效果,影响贫困者的行为选择与目标追求,从而有助于精准扶贫战略的有效实施。贫困者一旦形成正确的财富观,不仅物质生活会不断富裕,而且精神生活也会充实丰富起来。因此,引导贫困者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成为走出救助保障式扶贫陷阱、防止脱贫人口返贫的根本所在。
  树立正确的致富观是核心。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在农民财富增长的同时,伦理道德的进步并不会必然发生,相反两者还呈现一种二律背反的现象。当财富成为农民最热衷追求的目标,甚至成为农村占主导地位的支配力量时,就会对农民的致富观念形成极大挑战。一些贫困者存在着对以正当性手段获得财富的道德观念的认知偏见,没有正确认识勤劳致富对摆脱贫困的基础作用,甚至认为离开外部帮扶难以真正脱贫,没有形成正确的致富观。树立正确的致富观,不仅要激发贫困者获得财富的内心主动和行为自觉,而且要塑造以正当性手段获得财富的道德观念,引导其规范行为选择和目标追求,树立自力更生与勤劳治贫的决心,不断增强通过合法手段获得财富的能力。具体来说,首先要引导贫困者认识到勤劳致富的重要作用,其次要培养贫困者树立劳动创造财富的吃苦精神,从而使其实现真正脱贫。
  树立合理的消费观是关键。中国乡村财富伦理研究,出现了两种相互抵触的现象。一些研究表明乡村社会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得到好的传承;另一些研究则揭示出令人担忧的道德真空、财富本位与消费至上文化的上升。毋庸讳言,当代中国农民的消费观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变化突出地表现在农民在面对财富、职责及他人时,在立身行事上与传统社会大相径庭。发生这些变化的原因主要与经济变革及科技发展相关,也与“现代性”信仰的缺失密不可分。健康合理的消费观,不仅有助于贫困者在财富的应用方面形成正确认知,自觉抵制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而且有助于贫困者在财富价值的认知与取得财富的手段等方面形成一定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观念。因此,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关键要着力重塑贫困者的消费理念,既要摒弃传统的禁欲主义,更要抵制消费至上主义的侵蚀,引导贫困者养成崇尚节俭的美德和合理的消费习惯,真正将有限资金和帮扶资源用在可持续发展上,形成财富增值的良性循环。
  贫困者的口袋、脑袋都要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每年减贫一千多万,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扶贫开发中出现的“扶资”“扶技”“扶志”扶智”和“扶德”等方式,有效地帮助了贫困者脱贫致富。贫困者致贫原因不同,扶贫方式应有所不同。但归根到底,扶贫要先扶志。从根本上消除贫困,首先要解决贫困者的思想根源,从而保证贫困者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能脱贫。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摆脱贫困,其意义首先在于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只有首先摆脱了我们头脑中的贫困,才能使我们所主管的区域摆脱贫困,才能使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摆脱贫困,走上繁荣富裕之路。”开展贫困治理,不仅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外部资源输入和支持,更要解决贫困者的主观行动意愿和可持续谋生能力不足的问题。
  消除贫困者贫困的思想根源,财富伦理观教育尤为重要。党的十九大提出了“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任务。如何提高贫困治理能力、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成为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体系中,道德治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财富伦理与贫困治理有机结合,通过“经济-社会-文化-组织-个人”路径,引导贫困者形成科学的财富伦理价值取向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不仅有助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从而为乡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基础。
  倡导合乎理性与道义的财富伦理,关键要在贫困治理工作中强化宣传和教育。要坚持正确导向,引导贫困者树立“以正当勤劳致富为荣、以适度消费和创造价值为导向”的科学财富伦理观。要大力推进乡风建设,通过开办专题授课、经验交流等多样化学习培训班,开办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开展移风易俗婚礼新风等宣传活动。要坚持扶德扶智并举,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人员能力提升,不断拓展贫困者获取财富、实现财富增值的渠道和途径,最终走出生活困境,迈向富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