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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圆桌论坛”在山西大学召开

2024-05-26信息来源:

5月25日,由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和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党规党纪研究中心承办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圆桌论坛”召开。山西省纪委监委驻山西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常委臧运峰,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贾绘泽,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张二芳,山西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树峰,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天虹,以及来自省内14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论坛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王利花主持。

臧运峰在致辞中向各位专家领导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和感谢,他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党员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制度依据,这次的修订从党章这个总原则出发,坚持了严的基调,体现了与时俱进。他表示,纪检监察研究院组织的这次会议有利于深化我们对党的纪律建设创新成果的理解,也有利于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希望大家能够更加关心纪检监察这个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在主旨发言阶段,张天虹从纪法衔接的角度谈了自己对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心得。他提出,党规属于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小处着眼,具有对腐败源头治理的功能,起到了对党员干部的保护作用,但也需要注意在实践中处理好纪法衔接问题。

贾绘泽深入阐释了党纪学习教育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理论逻辑。从历史逻辑看,百年党史中包含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持续性探索和完善,梳理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可以增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心和信心。从政治逻辑看,开展纪律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是强国建设的迫切需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从理论逻辑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学习教育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框架,具体包含哲学基础、理论主题和理论观点。

张二芳在高度重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四者紧密关联、层层递进,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辩证法,体现了知行合一的辩证法。其中,学纪是起点,知纪是深化理解的过程,明纪是指导实践的关键,守纪是最终的目标和归宿,四个环节紧密衔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发展系统。

张树峰认为,党纪学习教育具有必要性,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纪律严明是其显著标志和独特优势;党纪学习教育也具有重要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新时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为我们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党纪学习教育还具有实效性,应将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

在交流发言阶段,中共山西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芦苇、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振霞、中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笑蕾、山西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庞丽峰、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赵跃先、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姚建军、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鹏、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建权、山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俊、山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王绍源、太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白明东、太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翟婷婷、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冀鹏、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可、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谢忠强等,从不同角度畅谈了学习和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体会,共同探讨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学习的方法和要求、实践方式等。

撰稿:冀鹏

拍摄: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