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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玲:以核心价值观导引慈善伦理研究
2018-06-18

【作者简介】

    刘美玲,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山西省伦理学会秘书长、中国伦理学会理事、中国经济伦理学会常务理事,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省级课题10多项。《感恩与责任:当代中国伦理困境解析》获得山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百部篇工程”一等奖;教学方面,多次获得省级教学比赛一等奖。

    自汶川地震以来,全国人民慈善热情高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慈善伦理研究日益引起学界的重视。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慈善行业时有杂音,慈善捐助时有纠纷,一些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足,慈善事业亟须正本清源。分析这些现象,我们固然可以从慈善组织、捐赠机制、法律制度、文化氛围等方面寻找原因,但慈善伦理研究与时代发展不相匹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慈善伦理的导引研究,明晰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伦理规范,有其独特的学术价值与现实价值。

新时代慈善伦理的价值观导引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引慈善伦理研究有其现实必要性。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引健康、合理、文明、现代的慈善伦理理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统一、引导多元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慈善文化氛围;强化慈善伦理规范,引导公民合规范性慈善,使其在日常慈善实践活动中弘扬正能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具体内容与现代慈善伦理理念具有通约性。其一,“慈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与重要资源。从国家层面而言,慈善理念是国家文明与和谐的重要表征;从社会层面而言,慈善理念是社会平等与公正的重要保证;从个人层面而言,“慈善”本就属于“友善”的范畴,慈善理念正是公民之间团结友善的重要表达。
    其二,“慈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属性相同,它们都属于道德的范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统摄国家、社会、个人于一体的大德,慈善是一种自觉自愿、无私利他的大爱,它们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追求都是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其三,“慈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血脉相通。二者都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二者都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的基因,都继承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都承载着固本开新的历史使命。

新时代慈善伦理的全新特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引下的慈善伦理理念,应该是具有新时代特点、中国特色、现代特征的慈善伦理理念。第一,从国家层面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在“富强”价值观导引下,应摒弃那种只重视GDP的非科学发展理念,全面理解“富”强”的文化内涵,从只注重物质方面的慈善扩展到兼顾鼓励与慰藉的“精神慈善”和“心灵慈善”,方式方法也从单一资助财物拓宽为提供技术和智力帮助的“技术慈善”和“教育慈善”;在“民主”价值观导引下,应在“官方慈善”“家族(长)式慈善”的基础上,扶植各类社会慈善组织为独立主体的“民间慈善”,组织与鼓励来自于普通百姓自觉自愿的“草根慈善”,逐步实现传统慈善事业向现代慈善事业的转型;在“文明”价值观导引下,应最大限度地防止对社会名人或普通公民的“道德绑架”,杜绝“逼捐”索捐”等“暴力慈善”,引导“文明慈善”;在“和谐”价值观导引下,应改善民生、关注社会建设,团结海内外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各界人士,激发他们的慈善热情,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和谐慈善”的氛围。
    第二,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理念。在“自由”价值观导引下,应尊重慈善捐助者与受助者的自觉自愿权利,保障“慈善自由”;在“平等”价值观导引下,应肯定受助者与捐助者的人格平等,倡导“尊严慈善”;在“公正”价值观导引下,应关注所有弱势群体,不仅要公平分配慈善资源,还要通过公正合理的资助程序与资助模式实现“慈善正义”;在“法治”价值观导引下,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建立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与执行方案,推动“法治慈善”。
    第三,从公民个人层面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在“爱国”价值观导引下,公民应自觉奉献爱心,“爱心无大小,慈善无国界”,我们应该帮助世界上贫穷地区的居民改善生活,打造“慈善中国”的形象;在“敬业”价值观导引下,应鼓励公民爱岗敬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尽心尽力做好关爱贫弱的“平凡慈善”;在“诚信”价值观导引下,无论捐助者、受助者、还是慈善组织,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有关条款,增强诚信意识,彻底杜绝骗捐、诈捐、悔捐、不认捐等不良慈善现象,弘扬“诚信慈善”;在“友善”价值观导引下,应扬弃传统只限于宗族血缘关系的“仁爱观”与狭隘的“财富观”,从亲朋邻里之间的慈善推广到陌生人之间的慈善,鼓励“人人慈善”与“慈善人人”的“大慈善”观。

新时代慈善伦理的践行路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引的慈善伦理理念要落到实处,应该从认知认同、内化外化、舆论环境与制度保障等几个角度促进其日常践行。第一,从认知认同的角度,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引的慈善伦理规范与现代慈善伦理理念的学术研究,在理论上澄清错误观念,明确正确理念,通过宣传与教育培养公民的慈善素养,强化公民对现代慈善伦理理念的理论认知与情感认同。
    第二,从道德内化外化的角度,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启发公民慈善意识、激发公民慈善行为,使得正确的慈善伦理理念成为公民日常慈善实践的基本遵循。
    第三,从舆论环境的角度,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主旋律宣传力度的基础上,还要重视新媒体的传播力量,发挥新媒体在宣传慈善理念、传播慈善精神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伦理文化氛围。
    第四,从制度保障的角度,既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慈善事业法制化运行,又要建立现代慈善基金会制度,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引下现代慈善伦理理念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引慈善伦理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BK104。)

来源:山西日报